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,进一步做好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在学校安全保卫科和学生管理科的组织下,4月27日下午,省人大代表、业务校长王建红邀请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三级高级检察官魏亮梅为我校全体师生开展了“人身权利的法律保护和个人保护”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,宣讲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周永录主持。
青少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成熟,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,此次活动魏亮梅为青少年讲授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内容。她通过抵制校园霸凌和预防校园性侵两个方面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、以例释法,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效果。宣讲过程中,她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同学们思考、互动,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面对校园霸凌、性侵等不法侵害时,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以及施暴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。针对青少年学生自控能力弱、法治观念薄弱等身心特点,她用真实发生的案例,深刻的教训,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,不要做让个人后悔、家庭蒙羞、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,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,充分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,以真才实学回报家庭和社会,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,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。
此次法治宣传活动,在学生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“种子”,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,引导学生加强法律学习,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远离违法犯罪,做一个知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合格学生,并且让法治在全体师生心中生根发芽,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了良好环境。